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谭智勤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
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应注意什么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11-17 03:09)     点击:599

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应注意什么

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主要为两类人,一类是未婚夫妻;另一类是已婚夫妻,但是公证的财产范围有限,具体为:

1、未婚夫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

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,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,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。

2、已婚夫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

对已婚夫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,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能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,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。因此称作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”。

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,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,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。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,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除另有约定外,属于夫妻共有财产。由于双方结婚后,对财产的共同使用、消耗、经营,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,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,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“与君无缘”了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谭智勤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公司法务  刑事辩护  房产纠纷  取保候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谭智勤律师,谭智勤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谭智勤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562624371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谭智勤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潍坊律师 | 潍坊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谭智勤律师主页,您是第28732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