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途径有哪些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5-20 02:40) 点击:110 |
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途径有哪些? 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三种途径,一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,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委托,三是法院委托。医鉴办受理后,下发受理通知书,医患双方在10日内上交相关材料。随后,抽出鉴定的医学专家,名额为单数(为公平起见),专家与医患双方见面(医疗事故所在医院的专家首先排除在外),医患双方均有权申请回避,如患方可要求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回避。之后,根据专家的名额列出序号,医患双方轮流抽取,最后一个序号由医鉴办工作人员抽取,此时的序号,医患双方均不知道其对应的专家姓名。 在正式鉴定开始的前7天,医鉴办将医患双方上交的材料送到专家手中。召开鉴定会,医患双方必须参加,双方均有陈述和答辩的权力,专家现场提问,并对患方现场进行体格检查,此后医患双方退场。接下来,专家讨论表决最后的鉴定结果,并制作鉴定书。如患方对鉴定结果不服,可在收到鉴定结果15日内,向省医学会提出再鉴定。仍不服的,还可向中华医学会提出鉴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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